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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腾龙润滑油脂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众参与公示

发布时间:2021-02-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2017] 第 42 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成都市腾龙润滑油脂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的意见,现将该项目初步调查结果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成都市腾龙润滑油脂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2、项目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土门村6组
    3、项目委托方:成都市金牛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4、项目基本情况:成都市腾龙润滑油脂厂,位于成都市金牛区天回乡土门村六组,主要生产调和、销售润滑油,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及代码为C2511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地块地理坐标为N:30.748274°;E:104.101713°,场地占地面积7253m2,约10.88亩,成都市腾龙润滑油脂厂于1999年建成投产,地块建厂前为农田,企业主要建设功能区有1个原料储罐区,1个生产车间(车间处有1危废间)、2个库房及办公生活区,企业于2012年停止润滑油脂的调和生产,仅做润滑油脂的储存、销售,厂区内设备设施现于2019年被全部拆除。根据成都市金牛区土地利用规划要求,成都市腾龙润滑油脂厂所在区域未来利用规划为工业用地。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需对该地块进行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5、调查内容及结果:本次调查初步取样与污染确认,主要在调查厂区内生产车间、储罐区、产品仓库区等重点关注区域进行布点,共计7个土壤采样点位,采集土壤样品19件,地块区域内未钻探到可见地下水,故本次未采集地下水样品。
土壤样品石油烃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45项的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锌和氟化物检测结果均低于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二类用地标准限值。
    二、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名称:成都市金牛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地址: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信息园西路81号兴盛国际商务总部9楼
    3.联系人:贾媛
    4.电话:87574016
    三、调查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调查单位名称:四川省有色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
    2.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三友路231号
    3.联系人:卢勇
    4.电话:028-83178859
    5.电子邮箱:695091494@qq.com
    四、初步调查结论
    土壤环境质量评价以《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二类用地标准限值为主要参考标准,锌和氟化物评价参考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二类用地标准限值,项目调查结果如下:
    土壤样品石油烃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45项的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锌和氟化物检测结果均低于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二类用地标准限值。
此次调查虽未采集到地下水样品,但考虑地下水埋深较深,上层粘土和泥岩均有较好的隔水性,且现场未见有明显污染痕迹,土壤无超标现象,推断该区域地下水未受到该地块人为活动污染。
    该地块土壤污染风险小,故不需要启动下一步详细调查程序,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调查情况进行公示(初调调查报告见附件1、专家验收意见及签到表附件2。),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5个工作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委托单位或调查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初步调查报告及专家意见: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u75kD3Ndufz03vYTncDWw
    提取码:kjhi